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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谱说【导读】 修谱之难,历代不同。本文关于嗣子的规定,是历史的产物,可窥见历史的真实,杭氏家族真实的历史。 【原文】 修谱之说有三:一在预筹经费。夫经费出于公帑,公帑出于祠租,来迩租籽,轻滥费用外,所余无几。经管者三年任满,钱账并交,每以瘠田准入公堂,价重租轻,以致公帑不充,经费无从措办,势必至捐丁借贷,挖肉补疮,此修谱之所由难也。嗣后经管有余,不许将田抵塞,则公帑渐充,经费可裕,此一说也。 然苟有财而不撙节,以有数之公帑,供无限之浪费,则数年积累,一朝罄尽,此又一大弊。必择族中老成练达者,综理一切局费,不至浪使一文,则目前自无不足,以后亦复有余,则修谱尤易为力,此又一说也。 谱中尤紧要者,莫甚于承嗣一条。长房无子,次房不得有子,定例也。但一子出嗣,而本房遂绝,亦所不忍,遂定为兼嗣。而一子双祧,己仁至而义尽,故历观前编所载,并无一子三祧者。自前任修谱,间有三祧,大破谱例。乃今次来稿,竟有兼嗣四五房者,此大违祖制,且以开争嗣之端,上干例禁。特以贼寇猖獗,扰及江南,急欲修成谱牒,姑从来稿录之,以后不准有此。且从前谱例,出嗣入嗣父,必书名,不书字,以便观览稽查。自前任变其例,但书字,其承嗣又不止两三房,非特不易寻查,即校对者亦昏昡,安保无舛错遗漏诸弊。以后开稿,必书嗣父之名,切不可书字,所以遵祖制,杜讹舛,此又一说也。 后人修谱,宜从此说。 十五世孙璠谨志
【译文】 修谱要说三点:一是预筹经费。如果经费出于公币(家族的公共财产,一般祠堂有专人管理,称“经管”),公币出于祠租,收入基本是田租,稍微铺张浪费一点所剩无几了。经管人三年任期满,钱账一并交出,基本把是贫瘠的土地交给祠堂,田价不低田租不多,以致公币不够。经费无处筹备,势必要按人头摊派捐款或借款,如此挖肉补疮,这是修谱之难。以后经费管理有余了,是因为不许将田抵塞,公币渐渐多了,经费有了多余,这是修谱一说。 但如果有财产不节约,以有限的公款,供无限的浪费,数年积累,也一朝耗尽,这又是一大弊端。一定要选择家族中成熟能干的,管理族中一切费用,不让浪费一分。这样即使目前修谱费用不足,以后会有节余,修谱就容易了,此又一说。 修谱最要紧的,是承嗣一条。长房无子,次房不得有子,这是规矩。但一子出嗣,而本房就断绝了,也不忍心,于是就定为兼嗣(二房、三房的儿子出嗣给长房,此子既是本房的儿子,又是长房的儿子,此种情况称“兼嗣”)。而一子双祧(兼嗣二家),己仁至而义尽,所以阅尽前编所有家庭,并无一子三祧的情况。前任修谱,偶尔也有三祧,大破谱例。就这次来稿,竟有兼嗣四五房的,此大违祖制,而且此可能是以后争夺继承祖嗣的开端,必须禁止。这次因为贼寇猖獗,扰及江南,急着要修成家谱,姑且按照来稿录入家谱,以后不准有此情形。而且按之前谱例,出嗣入嗣者之父,必书其名,不书其字,以便阅读稽查。自从上次修谱改变惯例,只书其字,其承嗣又不止两三房,不但不易查寻,校对者也弄到头昏,很难保证没有错漏。以后修谱写稿,一定要写嗣父之名,切不可只写其字,为了遵循祖制,杜绝错误,这又是一说。 后人修谱,应当遵从此说。 十五世孙璠谨志。 上一篇修谱说赘言下一篇百渎杭氏宗谱十二修序 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