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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修宗谱序(一)【导读】 本文作者:璠,字鲁望,又字景山,号芥舟,大分凤仪公派十五世孙(见宗谱·前编卷十三上014页) 【原文】 咸丰壬子冬,纂修谱牒,越癸丑五月而谱告成。族尊曰:今兹谱何如?璠等对曰:今次纂修,特持三大义:一曰明善恶以示劝惩,二曰慎收族以正支派,三曰辨义利以杜乱宗。 前辈专事宽容,褒而不贬,适以滋纵恶养奸之弊。今则善者褒之以传赞,而不肖者或至于削名,使若辈惊悚然儆惧,为正人君子不敢为匪僻之小人。惩恶正所以劝善,而合族祖先皆可以得贤子孙,则善恶不可不明也。 吾族支派繁衍,或迁居僻远,或贫乏无资,有数次失修而今始来归者。果稽之旧谱,确有可据,其来稿之世数、支派、字讳,俱信而不诬,是必当收录。若源同而支异,势难合谱,即不可以妄收。更有本系同族而招之不来,甚至弃本宗而投异姓,则世表注明,以严义例,恐以后鱼目混珠,非我族类者之穿入我宗也,则收族可不慎哉! 世固有同姓不宗者,亦有非同姓而冒为同姓者。彼挟其重资以诱我,而求通谱吾族者,或见利忘义,从中说合,欲假公以济其私。苟以公币不充,而竟贪其利,寻绝分支派以续之,则获罪于祖宗,而令人唾骂无已焉。 是义利不容不辨也。璠等本此三者以绝其弊,而复持之以慎重,济之以和衷。条例则参酌得其宜,讐①校则考覈②究其实。讹误者正之,缺遗者补之,冗繁不净者淘汰之,名字之文理不通而更有犯讳者,悉与改易之。详审再四,始付剞劂焉。庶几对祖扪心,可幸无罪。前岁夏月乘凉,璠与浦尝论及此。迨冬至日起稿,闻冠氛甚恶,而深虑不克底于成。不意今竟如所愿,安知非列祖在天之灵,洞鉴而默相之哉!族尊曰:然。 谱如是,洵完善而无弊矣。速书之以示后人纂修法。 十五世孙璠谨撰。
【注释】 ①讐(chóu):讐,同“雠”(雠)校对文字。 ②覈(hé):同“核”,查对、审查。
【译文】 咸丰壬子年(1852)冬,续修宗谱,过了癸丑年(1853)五月续修宗谱大功告成。族尊大家问:这次修的家谱怎么样?我等几个回答说:这次修谱有三大特点,一是对善恶态度鲜明,以示劝惩,二是对收族小心谨慎,以正支派,三是对义利分辨清楚,以杜乱宗。 杭氏前辈们做事非常宽容,褒而不贬,慢慢地出现放纵养奸的弊端。现在,对善的加以褒奖传赞,对不肖的人甚至削名,让他们感到震惊害怕,做正人君子,不敢做邪恶小人。惩恶可以劝善,使整个家族祖先都可以得贤子贤孙。所以,善恶不可不明。 我族支派繁衍,有的迁居僻远地方,有的贫困无钱,有些宗亲几次修谱都没有入谱,这次才回家得以收族入谱。如果查核旧谱,确有依据,他们这次来稿的世代数、支派、字讳,都可信不假,这必定收录。如果相同姓而支派不同,势必难以合谱,这种情况就不能胡乱收录。还有本氏同族应该收族的,他却不愿意入谱,甚至弃本宗而投异姓,这次就在世表中注明,以严格规范我宗谱的体例,担心以后有鱼目混珠的,不是我族穿入我宗,造成收族不谨慎。世上本来就有同姓不同宗的,也有非同姓而冒为同姓的,他们用重金引诱我,要求通过修谱成为我族的人,有的见利忘义,从中说合,想假公济私。如果因为公币不够,贪图他们的利益,最终有分支派接续他们,那么这对祖宗是犯罪,必将令人唾骂。 这义和利不能不辨啊!我等本次修谱,对以上三者已经杜绝隐患,去除了弊端,并坚持、慎重,实现了和衷共济。条例也通过斟酌比较合适,核对、校稿都依据事实。纠正了差错、补充了遗漏、删除了冗繁,文字中有文理不通、有犯忌讳的,全部改正。 对宗谱详细审核了四遍,然后再交付刻印。我等对祖宗扪心自问,可以做到无愧了。 前一年夏天乘凉,璠与浦曾经讨论到修谱,计划到冬至日起稿。那时听人说我头顶有股恶气(迷信说法),非常担心年底修谱不能完成,没想到现在竟如我所愿,谱成了。不知是不是列祖列宗的在天之灵,默默看着在相助我们啊!族尊说:是的! 谱就这样,确实完美没有问题。迅速写下此文,以告诉后人此次编纂家谱的过程。 十五世孙璠谨撰。 |


